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抢抓国家支持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推动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重大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一)课题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下的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研究
(二)研究目的与要求
通过南京在城市体系中的总体定位分析,梳理比较优势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下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目标,立足“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城市愿景,明确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主攻方向、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并提出方案实施的改革创新举措。
(三)经费预算
40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和专业研究的实际工作经验,组建课题组并明确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课题研究成果按期实现延伸转化或以政务信息等方式开发利用。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6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请登录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njdpc.gov.cn下载)并出具信用承诺书。申请书文本须于2018年12月16日18:00前送至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课题遴选
报名单位超过1家,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否则,将协商确定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于12月20日前确定。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初步成果,于2019年1月20日前提交正式报告。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8楼18F56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邮编:210019
电话:冯冰(025)68789832、秦颖(025)68789824
电子邮箱:njfgwghc@126.com
(六)校内申报事宜
请各院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2月15日将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jit.edu.cn),纸质稿一式六份报送至科技处知识产权与科技服务科(行政楼215办公室),联系人:林涛,电话:8618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