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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8日 11:03 浏览量: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201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已纳入201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填报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附件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信息表统一装订在材料最后一页),一式二份;

2.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09室,地铁三号线鸡鸣寺站1号出口,地铁四号线6号出口)。

3.各区(园区)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信用审查报告汇总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4.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工程中心信息表、企业信用审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750729543@qq.co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56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83218092(项目受理)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张建功  68786253

      申报注意:本申报主体为企业,请有意向的教师积极参与相关企业申报。

   

附件:1.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

           2.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附件1.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