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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21:54 浏览量: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精神,根据《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2号),现组织开展申报南京市科普项目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具体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有效期内的市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二)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成效显著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

二、申报类别

(一)2017年资助的科普项目:

1.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2.南京市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的科普活动项目;

3.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开展的科普活动项目。

(二)2018年征集科普入库项目:

参照2017年科普项目,征集符合申报对象条件的单位2018年拟开展的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及计划开展的科普活动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一)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认;

     (二)项目申请支持经费均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2018年科普经费主要支持列入2018年科普入库项目,未列入的项目不再给予支持;

   (三)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原则上各区(园区)限报2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普基地认定的单位;

  (四)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科普活动项目优先支持已正式出台区级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及组织开展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日常科普活动,科普经费投入多的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各区(园区)负责通知所属辖区内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二)申报2017年资助的科普项目和2018年征集科普入库项目的单位均需填写《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一)2017年申报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2018年申报入库项目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

(二)申报项目需经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科委。其中各基地由所在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审核推荐;直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区(园区)科技(人才)局科普活动直接报市科委;

   (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一式三份,报送时一并报送电子稿(须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区(园区)需填写《2017年区(园区)科普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2018年区(园区)科普入库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并上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提交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1区市科委A118、A119窗口(地址: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委政策法规处 吴永春

联系电话:025-68786241

电子邮箱:njfgc2006@126.com

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服务窗口 黄春美、申辰

联系电话:025-68505761、68505119

   电子邮箱:X2006@126.COM

六、校内申报事宜

请校内申报教师认真组织申报并于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知识产权与科技服务科,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jit.edu.cn),联系人:林涛,电话:18913805086。

附件:1.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17年区(园区)科普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8年区(园区)科普入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201708281437333.doc 201708281437099.doc 20170828143758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