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库 - 正文
关于转发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6日 09:28 浏览量:

各院(部):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经研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咨询、 评价等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咨询、评价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 5 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 8 年以上。
  2、承担过国家、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4、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
  5、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产业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4、具有资本市场、银行信贷或保险业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省有关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高校院所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专家信息征集及更新工作。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 http://210.73.128.93/EXPERT 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后,由推荐单位进行在线审核。

  3、已入库专家需在线更新个人研究领域、工作履历、职级职称等信息,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将不符合现有入库专家标准的专家移出专家库。

  三、相关要求

  本次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满足条件申报的老师请及时在系统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和更新。

  联系人:科技处 赵园(2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