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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科研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16:00 浏览量:

各院(部):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调动教师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校科学研究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开展2024年校“科研标兵”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教师均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1.2024年校“科研标兵”评选10人左右,当选后三年内不再参评。

2.对获得“科研标兵”荣誉称号的个人,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在推荐参评各类人才类工程或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与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精神。

3.对学校科研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2)近三年至少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3)近三年公开发表/出版5项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成果形式可为专著、论文;其中,中文论文须被CSSCI/CSCD期刊收录;英文论文须被SSCI/SCI/A&HCI收录;

(4)近三年至少完成3项获市厅级以上领导人书面批示的决策咨询类成果,领导人批示的应用型成果应有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的意见(不含简单的已阅、阅等);

(5)近三年主持的横向科研项目年均到校经费理工农科100万元、人文社科50万元以上;

(6)近三年专利转化金额年均20万元以上。

注:上述项目、奖项、成果和经费须以金陵科技学院为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近三年,指2021、2022、2023三年。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院(部)推荐,专家评审”的评选方式,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

五、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各院(部)科研秘书将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推荐名册(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于8月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kjc@jit.edu.cn。此次申报不提交纸质稿,上述材料采用电子签名。联系人:浦静,联系电话:3835。

以上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4年7月12日




附件1 推荐名册.docx 附件2 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