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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11:03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2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包括三种类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

二、申报领域

实验室申报须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明确的领域和重点支持方向申请。本次申报建设的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集中围绕材料、海洋、数理、化学、天文与空间、

环境、生物、综合交叉等 8 个领域,重点支持生物医用材料、前沿新材料、海洋技术、海洋装备、计算数学、固态量子信息和量子计算、生物分子识别与传感、理论化学与计算模拟、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空间物理学、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安全、新污染物治理、生命过程调控、新兴生物技术、人工智能与各学科交叉等相关重点方向。

三、申报原则

(一)坚持总量控制,不得重复建设。拟新增建设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 60 个左右,依据《江苏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设定的领域方向申报。申报建设的实验室名称原则上不得与我省现有省厅级(及以上)实验室重复。

(二)加强内涵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实验室建设要坚持“四个面向”,发挥高校综合优势;要注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强化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共建。

(三)打造专职队伍,重用青年人才。强化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须全时全职(每年≥8 个月),不得兼任其他省级(以上)实验室负责人;贯彻中央精神,大力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实验室成员中40 岁以下青年人员占比不低于 70%,鼓励并优先支持 40 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实验室主任或研究方向、研究团队的负责人。

四、申报名额

我校限额2项。可申请新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五、校内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

1、227-3月21日,学院牵头、院内论证后填写申报书准备材料。

23月2116:00前提交相关材料至行政楼215。所有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不超过100页,一式1份)。电子稿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3324-28日,校内审查,反馈修改意见,申报实验室修改申报材料。

4331-4月3日,学校组织召开论证会(各申报实验室PPT汇报)

54月7日-9日,校内公示。

64月18日前,按要求上交最终材料至省教育厅。


科技处

                                                                                                                             2024年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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