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3月11日9时—3月27日10时(网上申报校内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或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org.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我校申报教师在“省、部属高校和省直单位申报入口”或“各设区市申报入口”二选一。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成果范围
1、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的学科分类,借鉴江苏历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践经验,本届评奖受理申报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含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2.政治学;3.哲学;4.语言学;5.文学;6.艺术学;7.历史学;8.法学;9.社会学;10.新闻传播学;11.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2.教育学(含心理学);13.体育学;14.经济学;15.管理学;16.决策咨询(含研究报告、咨询服务报告);17.普及成果。
申报人应根据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申报评审组所含学科分类,自行选择申报评审组。
(1)党的创新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在马克思主义组申报,心理学在教育学学科组申报,公共管理在管理学组申报。
(2)翻译类成果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3)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内部成果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4)交叉学科研究成果,申报时可以备注两个主要学科,并选择成果主要运用、评价的学科领域进行申报。
2、本届评奖申报成果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以内刊刊载或课题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3、本届评奖包括以下成果形式:
(1)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含理论文章);
(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4)普及读物。
4、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3)往届已申报参评的成果。(已参评成果且未获奖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报参评。往届已申报的连续出版物、获过本奖后新出版的年度版本的成果不予申报。)
(4)教材、教辅读物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
(6)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二)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省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省),署名为单位集体的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与我省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士,其申报成果署名为我省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社科联评奖办申请协助申报。
3、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由非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须由第一作者出具知情同意书。
三、申报方式
1、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申报网络填报,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2、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以拷贝方式递交人文社科处。
3、本届评奖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4、报送的申报参评成果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5、具体申报流程和要求:
申报成果为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报送申报成果一式两份、申报表一式两份以及该项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全套纸质材料于3月31日下午16时前报送至行政楼215。
附件:
3.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