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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 15:22 浏览量:

各院(部):

为持续强化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群体,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6年工作计划,现就做好2026年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限额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着重支持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科技、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领域业绩显著的科技创新团队。我校限报1项。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成果转化前景较好。

2.团队带头人应为我省高校科研教学一线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视野宽广、造诣深厚、思想前瞻,能有效把握研究方向,凝聚团队开展科研攻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牵头组建团队。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

3.团队成员一般8人以上,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及合理的学科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每位成员均有明确的任务分工,保障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

4.团队实行省立校助的支持方式,由所在学校落实团队研究发展所需的资助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高校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新立项的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5.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倡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见附件1)及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2份,佐证材料要有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复印件均需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属实;《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的盖章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一并发到指定邮箱。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于5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技处215。如超过申报数量,科技处将组织评审。


附件:

1.202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2.202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汇总表

3.苏教办科函〔2026〕3号


科技处

2026年5月7日







附件2.2026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汇总表.xlsx 附件1:2026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pdf 苏教办科函〔20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