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依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关于遴选南京市成果参加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我校若干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请各学院对照通知中具体申报范围和申报资格与要求,动员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们认真准备,积极申报。申报成果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成果形式为著作(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普及读物。
二、申报时间
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成果申报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申报系统:https://skpj.jsskl-xxgl.cn:8091/skps/index.html。我校教师申报省通道或市通道,仅可二选一,不得同时申报。
省通道从【省、部属高校和省直单位】进入系统填写。本通道由省社科联核定名额后学校遴选推荐(具体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9月7日。
市通道从【各设区市→南京市 入口密码:31F2D100】。截止日期为9月7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人)须将申报成果原件、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社科联。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普及成果申报形式为著作,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普及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汇总后于截止日前集中交至科技处215;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2781。
附件1: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若干具体工作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省口径)
附件3:关于遴选南京市成果参加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附件4: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市口径)
科技处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