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江苏省“十三五”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行“省立校助、考核评价、奖优促建”的方式建设和运行,并开展考核验收工作。现就开展 2020 年度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验收依据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和《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规则(试行)》(苏教科〔2018〕1 号)。
二、考核验收对象
本次考核验收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共 101 个,包括 2014 年以后立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5 个,2010 年以后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 80 个,2014 年以后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实验室 16 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三、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重点包括实验室定位与研发条件、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水平与贡献、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四个方面。
四、考核验收材料
考核验收材料是实验室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反映考核验收期限内实验室的真实情况。请各有关实验室根据《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报告(附件2)》格式编写近3年(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考核验收报告,材料中涉及的所有成果必须是考核验收期内获得,考核验收报告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附件内容较多可以电子版形式提供。实验室固定人员原则上不得交叉、研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请各实验室依托高校加强指导,认真做好考核验收的相关工作,对有关实验室考核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公示。《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考核验收报告》(一式六份,A4 纸双面印制)于 2020 年 5月 29日送至江宁校区行政楼214,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maozi0101@jit.edu.cn
联系人:汤媛媛;电话: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