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做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在知识产权成果申请前需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成果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其中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的,由教师填写,所在学院审核后交科技处;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由学生填写,交团委审核后交科技处。请各发明人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赵玮,联系电话:6846.
科技处
2020年4月14日
各院(部):
为做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根据《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在知识产权成果申请前需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知识产权成果申请登记表》(见附件)。其中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的,由教师填写,所在学院审核后交科技处;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由学生填写,交团委审核后交科技处。请各发明人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赵玮,联系电话:6846.
科技处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