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系统民间对外科技交流的渠道优势,加强国际暨港澳台学术交流与合作,助力我市创新名城建设,根据《南京市科协对外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宁科协﹝2017﹞149号)和《南京市科协学术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宁科协﹝2018﹞3号),现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对外科技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科协所属事业单位、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园区)科协、海智特色基地
二、项目类别
(一)对外学术交流项目。为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和人文、创新资源,重点围绕学科发展和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由申报单位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科技学术团体联合举办的国际或地区间学术会议等活动。
(二)来访的涉外交流项目。申报单位主办或承办的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科技团体(组织)、著名科技专家来宁参加的科技交流活动。
(三)因公出访的交流项目。申报单位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参加共同联办的国际(地区)科技学术会议等活动。
(四)其他涉外科技交流项目。以多种形式开展的各类对外科技交流活动。
三、项目经费
市科协根据项目主题、规模、层次确定立项项目,对与国家级或省级学会联合开展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予以优先立项,每个立项项目给予2-3万元的经费补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不得涉及领土主权、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人权等敏感问题。
(二)申报单位限报1项对外科技交流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当年申报、当年实施、当年完成,完成后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四)本次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操作指南见申报登录页面。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选择“南京科技工作者之家”网站http://www.njkjgzz.org.cn/-“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度对外科技交流项目的通知”,进入申报登录页面。
2.已有账号的单位请直接点击“项目申报”进行申报;尚无账号的单位请点击“社会端申报”,完成注册后进行申报。
3.逐项填写申报表,完成后导出并打印盖章,将已盖章纸质件扫描为PDF文件并上传提交,完成申报。
(五)填写申报表时,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4月2日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玄武区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三楼313室
邮 编:210008
联 系 人:苏晓蕾
联系电话:83211895
七、校内申报事宜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申报,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请于3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发到以下邮箱(lt@jit.edu.cn),科技处将择优推荐,联系人:林涛,电话: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