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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1日 18:43 浏览量:

各院(部):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高技字[2023]565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我校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参照申报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优势认真编制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填写《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数据表》(附件3)。本次项目为限项申报,我校限推荐一项,有申报意向的学院请提前和戴军副处长联系(5456)。

(二)请各院(部)注意本次申报材料(一式2+刻录了申报材料的光盘1),填写《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附件4),于97日前报送科技处综合与成果转化科(行政楼206办公室),并同步报送电子材料到邮箱(lt@jit.edu.cn)。

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报告需按照封面、申请汇总表、申报数据表、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分类,封面标题为南京市ХХХ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封面注明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建设地点等内容。

(二)工程研究中心的名称应体现具体细分行业的领域,反映自身技术优势、行业优势,不宜选用笼统大行业概念(如: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金属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也不宜用企业名称、字号或商标(如:A公司的“A工程研究中心)。

(三)所提交的科技成果证明文件应为本单位直接承担,并与申报内容密切相关。

联系人:林涛 电话:18913805086


附件2:2023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doc 附件3:2023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数据表.doc 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2023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