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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8日 10:49 浏览量:

各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创新意识,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加快南京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南京专利奖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年度南京专利奖设立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22年12月31日之前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市常住居民;

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江苏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自行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或者“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nqt.nanjing.gov.cn/nqtmh/njyst/pages/index)(账号、密码请与孙成联系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专利奖申报书》等材料附件1、2

申报单位将《南京专利奖申报书》及《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的材料打印后报所属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一式两份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局。纸质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序装订,胶装成册。

申报单位纸质件材料经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进行电子扫描,电子扫描件为一个大小不超过50M的PDF文档。

申报单位登陆“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后上传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根据系统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宁企通”政策兑现协同审批平台,对本区参评项目再次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直接在线提交至市级审核。对资料与实际不符、纸质件申报材料与上传的PDF扫描件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要求

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专利权人是高等学校或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同一专利权人申报参评专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申报的专利项目应为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五、其他

线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1日并同时将与在线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科技处联系人:孙成,电话: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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